美国犹太裔小说家伯纳德.马拉默德说过这样一段话:The great thing about writing:Say with it…ultimately you teach yourself something very important about yourself.大意是说,写作的妙处就在于:持续协作一直到最后,你将学到关于自己的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
记得,大抵是因为这样的话与我们通常说的经常反省自己会更加了解自己这样的话,有异曲同工之秒。只是他是作家,专职写作的人,而我不是,非不想也实不能也。小时侯看各种小说、报纸、杂志最羡慕的就是那些会写的,当时是觉得可以随便写故事告诉别人,是一件很得意的事情,所以哪个时候最羡慕的郑渊洁。大了以后,各种专栏就出来了,这个时候与儿时的单纯不太一样,看那些专栏故事,想来很多自己也是可以写的(现在也部分证明),于是就想,这种生活状态,其实真是蛮不错的,除了在交稿的时候需要被编辑催促之外,大多时间自己是自由、散漫的,可以做做自己想做的,虽然这种想法与从小受到的共产主义教育是相违背的(什么集体、团结、不可自由散漫等等),但总体看来,我这种人与那种哈日哈韩或者崇美之类的所谓精英相比,对这个国家无疑是有百利无一害的。
话题说远了,扯回来接着说。之所以,我现在成为一个被制度约束的编辑,而非自由撰稿人,最大一点就是因为,我这个人十分的懒惰。有非常多的好的选题我可以提供给作者,但倘若说让自己来写的话,我就会非常非常之不情愿,一方面是懒另一方面是我只有三分钟热度,我可以把所有细节想的非常非常的好,然后只要下笔就是一篇引人入胜的好文章,但注意然后二字,通常我在脑海里构思完成后,要么告诉作者,让他们去写,而自己是不会去写的,我非常懒于之动笔,我不愿意把想过的事情在重复的想第二遍,而且大多时候我根本不可能在重复上一次的镜头,第二次想象的结果一定是与第一次完全不同的两个故事。所以,我现在统筹规划,不自己去写。
懒是第一个使我成为不了自由撰稿人的原因。第二个原因,就是我这个人的思维不定性。从上面也可以看出一些,我无法作到对曾经做过的事情总结、重复的话,我就没有办法确定写作时,我的思维一定是固定在哪个圈子内的,说不定天马行空的一想,就跑到离题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去了。索性的是在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中,我少有写作文跑题情况的发生,想来这也是类科举制度的好处。
其实,这是一堆无聊的废话。